到社会保障卡中心服务网点申请换卡。
流程: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社会保障卡的统一规范要求,社会保障卡十年有效期满后应该换卡。由于部、省对社保卡的卡面信息特别是对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政策尚未正式出台前,经研究做出以下规定:
1、有效期满的社保卡继续有效使用,具体换卡事宜,待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2、申请人提出有效期满换卡申请时,须提交原卡进行信息核对,符合换卡申请的按每张25元收取工本费,并回收旧卡;未持原卡进行的申请,按每张40元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