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疗卡的流程如下: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会当场予以办结。
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会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办医疗救助需要:
《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出院证明、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票据,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要有大病保险报销结算票据、救助对象家庭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