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租赁的行为,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工矿区的房屋租赁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工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及其他用房可以依法出租。
第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五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租赁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取得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
(二)产权有争议或者产权受到限制的;
(三)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四)属违章建筑的;
(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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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智能手机(支持主流安卓4.0以上操作系统和IOS版操作系统)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通过个人身份认证后,请在“服务”选择“社保板块”—“养老保险”—“养老资格认证”—“城乡居民社保”或“城镇职工社保”,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资格认证。
参考2020年广东省声乐统考计算方式=声乐术科×60%×2.5+文化课×40%
音乐术科统考方面,音乐学专业本科合格线为180分;高职(专科)合格线为150分。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本科合格线为185分;高职(专科)合格线为150分。音乐表演-器乐专业本科合格线为173分;高职(专科)合格线为150分。相比去年,音乐术科统考本科线比去年有所上升,高职(专科)合格线与去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