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辐射性。
充电桩处于充电状态下会产生电磁波,带有一点点辐射,但是属于安全范围内。无论是家庭充电电器,还是汽车的充电桩,它们的辐射值都很小。充电桩对人体是没有危害的,在符合一定的安全规范内是没有隐患的,一定的距离外也不存在辐射危害。
充电站工作时的电磁辐射为4.78T,汽车的充电枪头和充电插座的电磁辐射为5.52T,均高于车内平均值,但也在世卫组织的安全值范围内,20cm以外降至零。
当汽车在充电过程中自燃并烧毁别人的车辆时,责任的判定取决于起火的原因和责任归属。以下是可能的情况:
车辆自身问题:如果火灾是由于车辆本身的缺陷或故障引起的,那么车辆制造商或销售商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会根据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
充电桩问题:如果火灾是由于充电桩的问题引起的,那么责任可能由充电桩的归属方负责。如果车辆有附加的充电桩责任保险,那么可以通过保险进行赔偿。
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如果火灾是由于人为因素(如遗留易燃物品、改装车辆线路等)或自然因素(如自然、意外等)引起的,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进行赔偿。
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首先在第三者责任险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则按照双方过错的比例分摊责任。
在处理这类事故时,重要的是及时报警并请求消防部门出具火灾原因认定书,以便确定起火原因和责任方。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与厂家协商、委托质量检测局进行鉴定等。
综上所述,汽车充电自燃烧毁别人车辆的责任需要根据起火原因和责任归属来确定,可能涉及车辆制造商、充电桩归属方、保险公司或车主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