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工住院统筹限额是一年的限额。
在天津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中,住院统筹限额是指职工在一年内可以享受的医疗费用报销的上限。
这个限额是根据职工的工资和缴费情况来确定的,一般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进行计算。
一旦职工的医疗费用超过了限额,超出部分的费用就需要自己承担了。
除了住院统筹限额,天津职工医疗保险还有其他的限额和规定。
比如,门诊统筹限额是指职工在一年内可以享受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上限;职工还需要支付一定的个人自付比例,即报销比例之外的费用需要自己承担;此外,天津职工医疗保险还有一些特殊疾病的报销规定和待遇等。
职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需要了解这些限额和规定,以便合理规划自己的医疗费用支出。
一、天津社保丧葬费标准
(一)丧葬补助费和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救济费,分别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和10个月社会平均工资一次性发给。
(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给。
(三)供养直系亲属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200%发给。
二、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20000元。
起付线:在职人员1800元,报销比例:70%起。退休人员1300元,报销比例:85%起。
住院年度报销上限:30万元。
起付线:不分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1300元起,报销比例:85%起。第二次住院,650元起,报销比例:85%起。
重大疾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分段计算,累加支付。5万以下,报销比例50%起,5万以上,报销比例60%起,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