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公顷退耕返林补偿标准:(1)一次性补偿标准:每公顷2000元;(2)五年期限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400元;
2.每公顷植树补偿标准:(1)一次性补偿标准:每公顷1000元;(2)五年期限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200元;
3.每公顷林分区编制补偿标准:(1)一次性补偿标准:每公顷200元;(2)五年期限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50元;
4.综合评估补偿标准:(1)一次性补偿标准:每公顷100元;(2)五年期限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20元;
5.每公顷封山育林补偿标准:(1)一次性补偿标准:每公顷500元;(2)五年期限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100元;
6.抗旱补偿标准:(1)一次性补偿标准:每公顷50元;(2)五年期限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10元;
7.林地护林补偿标准:每公顷每年30元。
答:退林还耕果树赔偿标准:
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国家按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120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造林费3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现金补助850元、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种苗种草费150元)。中央安排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三次下达给省级人民政府,每亩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补助资金分两次下达,每亩第一年600元(其中种苗种草费150元)、第三年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