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规定,案件经审查、立案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并作出判决或裁定。当案件依法审理完毕,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案件即告结案。在结案后,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上诉、申诉的期限及途径。同时,结案后,案卷应当进行归档保存,不得随意销毁或丢失,以备未来需要调阅和审查。
刑诉法规定,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程序而证实被告人有罪,且判决已经生效或者刑期已经完毕,就可以认定该案件已经结案。
当然,如果有新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有重大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情况,该案件可以恢复审查和重审。如果案件被认定为已结案,诉讼中的当事人就不能再次就该案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