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风险警示一般是3次提示就会开始st,在股票被标注st以后,涨跌停板限制为5%。
2003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并于于当年5月12日开始实施。
退市后重整成功后,公司可以再次申请上市。但是,这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公司需要证明它已经解决了之前的问题,并重新建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和信誉。此外,公司还需要满足上市交易所的财务要求和透明度要求。如果公司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并通过监管机构的审核,那么它就有机会重新上市。然而,即使公司成功重整并重新上市,它也需要继续努力保持良好的财务和企业形象,以避免再次面临退市的风险。
退市整理期首日的交易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这是为了给予市场充分的定价空间。但是,对于退市整理期之后的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则根据不同的交易所和板块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