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申报需要填写以下内容:
1. 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 关联方之间的关系,包括股权关系、管理层关系等;
3. 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包括交易合同、交易对象等;
5. 关联交易的影响,包括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股权结构等的影响;
6. 公司的关联交易策略,包括如何管理关联交易、避免利益冲突等。
需要注意的是,关联交易申报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不得有虚假陈述或者遗漏关键信息。
企业发生关联交易以及税务机关审核、评估关联交易均应遵循独立交易原则,选用合理的转让定价方法。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一般情况下,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
再销售价格法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3.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成本加成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
交易净利润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利润分割法分为一般利润分割法和剩余利润分割法。
利润分割法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关于进出境物品的报关,由于它是非贸易性的,所以规定可以由这些物品的所有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但不要求这个代理人必须是报关企业,其他的个人也可以作为其代理人,只要是由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委托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