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
街道、社区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撤销业委会主任。业委会主任是业主选举产生的,不是街道、社区等任命的,所以无权撤销。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的权力。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街道没有权力随意拆除居民的水表和电表,这涉及到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和安全用电权利。如果街道有必要拆除,必须先取得居民同意,并且出具相关的拆除证明文件。同时,街道也应该为居民提供一定的补偿或者解决替代性方案,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否则,街道的行为将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