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受害者有权获得以下赔偿:
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 **护理费**:根据实际需要支付给护工或家属的费用。
4.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因就医、鉴定、处理事故等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6. **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的实际伙食费用。
交通车道线是由英国人发明的。在1920年代初期,英国交通工程师J. J. Leeming提议在道路上涂上白色的实线,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并标识车辆的起点和终点。
当时,这个想法被重新修建的公路委员会采纳,首次在英国的普通道路上开始应用这种方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车道线已经成为全球公路系统的基本元素,并在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这种车道线的应用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出行,同时也显著提高了道路交通的效率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