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旧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2、3张护照规格照片(白底,深色、纯色上衣,具体要求详见本网站“电子护照照片要求”)。
3、如为丢失、损毁申请补发,需要提供护照丢失登记表,如实写明丢失时间、地点、原因或损毁时间、原因。
4、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申请人声明书、国籍状况声明书,上述表格均在预约后打印,签名须在领事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5、未满16岁中国公民换发护照,需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到场一方监护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身份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1
外交护照和公务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 期满后换发新照。
2
普通护照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年, 期满后换发新照。
3
香港特区护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0年, 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4
澳门特区护照有效期一般为10年, 签发给16周岁以下儿童的护照有效期为5年。
、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