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建筑防火规范快速记忆口诀,供参考:
“一米宽火情逃”:指建筑物外墙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一米,防止火势扩散。
“杂物清,背靠防火隔”:指建筑物内部的通道、楼梯及安全出口应被杂物阻挡,并背靠防火隔离区。
“火灾面积,水力相当”:指消火器数量、灭火器数量、防火门等设施应与建筑物内的火灾面积相符。
“地铁明深,室内燃料少”:指建筑物内部铺装应符合防火规范,并杜绝易燃、易爆物品。
“顶楼外墙,防火接缝”:指建筑物顶楼之间、外墙之间的接缝应符合防火规范,以杜绝火势扩散。
“灭火器醒目,防火主动”:指建筑物内应明确标示灭火器位置,并随时提醒人们注意防火。
建筑防火墙设置方法。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物的基础或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上。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2.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底面基层。
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高层厂房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
1.00h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5m以上;
3.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
如设置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0m,装有固定窗扇的乙级防火窗或火灾时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该距离可不限;
4.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固定不可开启的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防火墙的构造应使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
建筑阴影面积一般不算公摊面积,因为这部分区域不是可使用的空间。公摊面积通常指建筑中共享的设施、走道、电梯等空间,如公共厨房、会议室、健身房等。但是在具体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些建筑阴影面积被视为公摊面积,这需要根据各地不同的建筑规定来确定。